丈夫婚前隐瞒病史 妻子诉求离婚获支持
彭某家族有先天性心脏病遗传史,但结婚时却故意向女方刘某隐瞒,婚后生育的孩子也因病存活47天后夭折,后了解真相的刘某将彭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6月26日,兰州中院对这起因隐瞒病史引发的离婚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彭某付给刘某经济帮助金2万元。
2010年4月,彭某在广州打工时遇到南宁姑娘刘某,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后回到兰州举行了婚礼。婚后第二年,刘某产下一女,但孩子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仅活了47天后便夭折了。医生告诉刘某,孩子患有先心病是因为父母其中一人有家族心脏病遗传史造成的,此时彭某才告诉妻子自己患有家族遗传心脏病。刘某在震惊之余,对丈夫及其家人的欺骗感到愤怒,于是一纸诉状将丈夫彭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彭某给付经济帮助金3万元,并归还结婚时自己的陪嫁。
该案在城关区法院一审期间,彭某提出,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不同意离婚。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故意隐瞒不易治疗、不宜生育的疾病,致使双方矛盾上升,感情破裂,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彭某返还女方刘某陪嫁物品,彭某付给刘某经济帮助金2万元。宣判后,彭某提起上诉。 来源:兰州晨报 作者:陈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