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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家庭暴力精神失常 老父亲代为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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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咨询: 139 1722 7080  阅读:

不堪家庭暴力精神失常 老父亲代为起诉离婚

    日前,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步履阑珊来到裕安区法院立案庭,起诉离婚。开始立案庭工作人员还纳闷,这样一位古稀之年的老人为什么还诉讼离婚呢?“我是替我老丫头来起诉离婚,老人的这句话解开了大家的疑惑。

 

    这位老人的小女儿小琴今年36岁,因为长期生活压抑、家庭暴力致精神失常,经鉴定已经构成三级残疾。老人实在不忍心看着女儿过着水生火热的生活,于是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离婚。小琴与丈夫经人介绍认识,于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女。因婚前双方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一般。大女儿出生后,丈夫开始对小琴产生不满情绪,轻则辱骂,重则殴打。为了女儿成长和维护家庭和睦,小琴忍气吞声,希望丈夫的态度有所改变。可事与愿违,丈夫的态度丝毫没有改变,反而越来越暴躁,尤其在二女儿出生后,丈夫更是变本加厉的殴打,指责原告不争气,不能为其生育一子。小琴的哥嫂也多次劝说,却遭丈夫一家毒打,直到警察到场阻止才停手。由于小琴长时间经受家庭暴力,导致精神受到重大刺激,患了精神疾病,经鉴定为三级残疾,已经影响正常生活。该村村委会得知此事,也多次出面调解未果。小琴父母心疼女儿,2009年将其接回自家居住。现在小琴回娘家住了三年了,丈夫从未去探望或电话询问,成了名存实亡的夫妻,更不用谈感情。小琴父母商议后觉得让小琴离婚,彻底摆脱痛苦,对小琴病情和生活更有好处。

 

    裕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应以感情为基础。被告家庭暴力严重致原告深受打击精神失常,现已分居三年无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来源: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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