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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遗嘱,可以推翻【上海遗产继承律师】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杜黄海律师告诉您遗嘱在发生那种情况下,可能会无效或者不能发生效力,哪些遗嘱是无效遗嘱?
一、自书遗嘱如果属于打印稿,又无法证明是遗嘱人自己打印的情况下,属于无效遗嘱。
二、代书遗嘱没有代书人签字、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的遗嘱无效,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为利害关系人见证的无效。
三、非紧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四、公证遗嘱的公证被撤销后,公证遗嘱不一定无效,被撤销的遗嘱公证,遗嘱是否有效要按照自书或代书遗嘱的标准审查其效力。
五、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六、遗嘱人在被胁迫、欺诈、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所立遗嘱无效。
七、遗嘱中遗嘱人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部分无效,多出现于夫妻一方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单独进行全部处分的情况。
八、夫妻在同一遗嘱中共同签字所立的共同遗嘱,如果属于自书遗嘱的,那么亲自书写遗嘱主文一方并签字的部分有效,未参与书写、只落款处签字的、又没有在场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的部分应属于无效遗嘱。
九、伪造的遗嘱无效,被篡改的遗嘱,篡改部分无效。
十、分别立多分遗嘱的,先立的遗嘱与后立的遗嘱在内容上有冲突的,先立的遗嘱冲突部分无效。
十一、公证遗嘱与其他类型遗嘱同时存在的,公证遗嘱没有被推翻之前,其他遗嘱无效(不能适用)。
十二、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十三、遗嘱中对继承人设立了条件,继承人没有按照条件完成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