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反悔吗
经常有人咨询本律师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虽然在离婚时一般离婚登记办理人员会对离婚的夫妻提醒:要尽量慎重,在拟定协议时要考虑全面,对孩子扶养权、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都要考虑周到,免得日后后悔。
但总有一些离婚当事人,离婚时心情不好、急躁,对有关问题考虑不周全,甚至对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提醒还不耐烦,以致于离婚后又反悔,要求更改协议,那么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更改、是否可以反悔。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首席离婚律师杜黄海律师提示,对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更改、是否可以反悔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还没有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未领取离婚证) ,按照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按照此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均有权反悔,要求重新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或者要求法院依法分割。
2、一旦双方办理了协议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则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除非一方有证据该离婚协议不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在欺诈、受胁迫的条件下达成的、存在重大误解,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内容,否则即便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变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杜律师提示,实际生活中,自行协议离婚的当事人,8成以上的离婚后均出现了关于离婚财产分各种矛盾、纠纷,其中6成左右的最终在离婚后形成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诉讼。杜律师认为好聚好散肯定是最好的方式,但对于有贵重财产分割的当事人,尽可能自己单方面提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提前知悉相关法律风险,全面了解对自己有利的、不利的相关规定,尽可能在离婚协议书中避免和化解此类风险,这样在协议离婚中方可做到万无一失,维护自身的合法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