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各类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离婚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离婚公司股权、期权分割纠纷,涉外离婚纠纷,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涉外继承纠纷等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本律师团队具有服务明星公众人士、企业家、上市公司股东、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高端客户的丰富经验,代表客户全程处理协议离婚协商谈判,起草各类婚前、婚内财产协议、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制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策略,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团队能为您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xml:namespace>
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139 1722 7080(杜律师)
如何变更孩子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离婚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但过了一段时间另一方由于种种想要孩子跟随自己生活,要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且意思表示真实,应予准许。协议不成,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当举证证明存在需要变更的正当理由。
[说明]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对子女成长并无不利,应予准许。
审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纠纷,首先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变更理由充分,请求权成立:(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直接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直接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139 1722 7080(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