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因子女离婚提起财产诉讼案件的特点
近几年,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比较普遍。一旦子女婚姻关系出现问题,父母往往为争夺利益或挽回损失而提起诉讼。经分析,该类案件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 事由单一,诉讼时段集中。此类案件的事由主要是父母为已结婚的子女出资购房引发;诉讼一般发生于子女婚姻出现问题,正处于离婚诉讼或者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等时段。
- 案由多样,民间借贷纠纷居多。父母多通过民间借贷诉讼主张其用于子女购房的资金属于借款性质,应由其子女与儿媳(女婿)共同归还;也有父母主张购房时有与子女共同所有房屋产权的意思,起诉要求确认其为系争房屋的共有产权人;还有案件是以不当得利纠纷、所有权纠纷等案由提起诉讼。
- 缺乏合意,配偶方多不认可借款。在以民间借贷作为案由提起的诉讼中,父母提供子女署名的借条、家庭协议等作为证据,用以证明父母的出资系借款而非赠与,但系争的借条、家庭协议上一般无配偶方签字,配偶方事后亦不予认可。
- 利益交织,调解难度较大。此类案件诉讼成败与子女离婚诉讼中的利益争夺息息相关,且案件诉讼之时,双方积怨已深,矛盾难以调和。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杜黄海律师建议:子女婚后,父母可以给子女购房出资,但建议:
- 父母出资购房时,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只要事后没有将对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该房产一直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
- 书面约定该房虽然登记了自己子女或与其配偶的名字,但实际上海该房产均有父母出资,父母是该房产的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一旦将来发生离婚,父母可以起诉确认自己是该房产的权利人;
- 转账支付给子女相关购房款,并备注是借款,同时父母、子女、配偶要书面约定清楚该购房款属于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