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跟那个女生办了仪式,给了是十几万的聘礼(包括聘金和金银首饰,还没有办结婚证,他们这算是正式成婚,然后一起生活了三四月那个女孩就离开我朋友,其中有吵闹,但是后来我朋友再三去请,都不回来,现在也不跟我那朋友说个道理来,就赖着,这样我朋友白白花了那么多钱,而且还不敢再找,因为在村里头他们的家族势力比较大,就想我朋友能先开口,然后我朋友还得赔给他们钱。这该怎么办
可以先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报案,说那个女的诈骗,给她点压力。真的不行的话,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不过提起诉讼的话,要能够证明当时的确给付了彩礼并且证明给付彩礼的数额,比如说购买彩礼的发票等。
《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团队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Email:lawyerdu@hotmail.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2F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邮编200122
版权声明:本站属于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自其他媒体,如有涉及著作权的问题,请通知本站,站长将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