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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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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咨询网  阅读:

根据规定,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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