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买的车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司法实践中,除房屋外,车辆作为价值较大的财产类型也成为离婚案件财产分割中的一个焦点。越来越多的父母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以车辆的方式作为男女双方结婚的一种馈赠方式。那么在离婚案件中,这种父母出资购买而转与子女的车辆在离婚案件中应当如何分割呢?
律师解答: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此条款是针对当事人结婚前或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行为的定性问题。出资行为是发生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将会直接影响离婚案件中子女对该出资所应分得的份额多少。具体到车辆分割中,上述规定的基本原则同样可以适用。对于子女在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车辆,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在子女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车辆,除明确赠与自己子女外,应当认定为对子女双方的赠与,该车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