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原由:镜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被告王某在庭审中虽坚决不同意离婚,但法院还是支持了其妻蔚某要求离婚的诉请。
原告蔚某与被告王某原是高中同学,经自由恋爱于2001年结婚,次年生育一子。婚后不久,王某仅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就因赌博欠下150多万元债务,为偿还赌债,原、被告于2009年将仅有的一套住房出售,同时,原告及其娘家人也多次在外借债为被告偿还债务。2009年开始,王某又开始吸食毒品,并被公安机关拘留。蔚某实在不堪忍受王某的恶习,遂诉至镜湖区法院要求离婚。被告声称除非所欠债务由原告归还一半,否则不同意离婚。
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认为,婚后由于被告有赌博及吸毒恶习,不尽夫妻义务,不承担家庭责任,并欠下巨额债务,以致将夫妻共同财产住房一套出售用以偿还赌债,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应视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被告所欠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其要求原告共同偿还法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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