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夫伪造离婚证,悄立遗嘱转移财产;女子莫名“被离婚”,原来是“小三”办了自己的身份证;丈夫伪造借据离婚时骤增60万元债务;婚后保证写了8条,离婚官司打了6年……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妇联权益部获悉,去年一年,广东省各级妇联处理的妇女权益受侵害案件中,离婚案件最多,而且在离婚过程中,可谓百态纷呈、怪事迭出。
七旬老汉伪造离婚证私立遗嘱
今年60多岁的英姨和70多岁的业伯于198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业伯先后购买了单位的房改房一套、宅基地房屋一套。可是,自2003年开始,英姨吃惊地发现业伯与一个叫阿珠的女子同居了,业伯还堂而皇之地与阿珠拍了婚纱照。经过调查,英姨又发现,业伯居然先后伪造了两份不同的离婚证。就是这两份离婚证,差点让英姨被一无所有地扫地出门。
原来,业伯先凭一份伪造的离婚证到其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让户籍登记机关在他的户口簿“婚姻状况”登记改为“离婚”;之后,业伯又持另一份伪造的离婚证和户口簿,来到白云区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
业伯在“遗嘱”中称:自己已经于2004年2月16日与英姨离婚,他名下的两套房屋为他个人财产,他去世后,名下的两处房产由其前妻所生儿子继承,与英姨无关。看到这份遗嘱,英姨又气又恨。2009年11月,她走进了广州市妇联。
维权:老妻搜集证据争回房产
英姨并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广州市妇联还是热情地向她伸出了援手。在市妇联的指引下,英姨把业伯伪造的离婚证、转移财产的遗嘱公证书、业伯的户口本全部复印保存,同时,又将业伯和阿珠拍摄的婚纱照拿到手,然后到荔湾区婚姻登记处核实离婚证的真假。
妇联还协助阿英到白云区公证处、广州市公安局站前街派出所查询了业伯办理遗嘱公证、户籍登记资料中“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婚”的详细过程。在诉讼的所有工作全部准备充分后,英姨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经过一年多的奔走,英姨成功维权。白云区人民法院认为:业伯在婚姻关系期间与异性保持暧昧关系,同时,以伪造离婚证明的方式办理公证及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存在过错,据此判决准予阿英、阿业离婚,价值70多万元房改房归阿英所有。
“小三”持假证扮原配和丈夫离婚
来自东莞的阿娇今年43岁。她做梦也没想到,丈夫竟用狸猫换太子之招,将她逐出“婚姻之局”。阿娇1991年和阿国结婚,并有两个孩子。婚后不久,阿国就瞒着她与一名外地女子阿芬同居,并非婚生育了三个孩子。阿娇前两年才发现丈夫的出轨,阿国干脆撕破脸皮,多次提出离婚。
2009年底,戏剧化的情节出现了。这一年年底,阿娇没有收到每年都会如期而至的妇检通知。她到社区一问,得到的却是晴天霹雳。原来,她已于2009年5月27日与丈夫“离婚了”。同时她得知,“小三”阿芬已在婆家登堂入室,还以“妻子”的身份代收了阿国的出租屋房租。
阿娇来到当地的妇联求助。原来,2009年5月,阿国来到公安机关,假称妻子阿娇的身份证遗失了,随后,他让“小三”阿芬以阿娇的名义去拍了证件相,并使用所拍相片办理了一张临时身份证。2009年5月27日,阿芬假扮成阿娇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几天后,阿国和阿芬领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