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53岁的民营企业家马先生突然病故,随即两名自称是他妻子的女人拖儿带女找上门,要和马先生的遗孀争夺遗产,其中1名女子同样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结婚证。昨日,顺义法院开庭审理这起“3妻5子”遗产继承案。三名女子都称和马某是夫妻关系,法院已受理三方的亲子鉴定申请,但未当庭宣判。
男子病故冒出“三妻”
马先生是顺义人,去年6月25日突发疾病,呼吸心跳骤停死亡,年仅53岁。他生前经营建筑、旅游等生意,在顺义区及河北省丰宁县拥有多处房产,身家超过千万。1999年,他与妻子金女士协议离婚,2002年复婚,双方育有儿子马京和马荣(均系化名)。而他另一妻子田女士提交的结婚证显示,2003年2月,俩人在丰宁县登记结婚,并育有1子1女。
不过,最早向法院起诉的却是家住顺义的李女士。李女士称,12岁的小马是她和马先生的非婚生子,马先生去世未留遗嘱,她代小马起诉金女士要求分割遗产。她称双方虽未结婚,但长期居住在一起,并以夫妻相称。
3子女被疑非亲生
昨日,顺义法院开审此案。李女士、田女士均亲自到庭,马京和马荣也赶到法院,以遗产继承人身份坐在了原告席上。
李女士称,儿子年幼丧父已是不幸,目前的状况导致儿子没法学习和生活,要求继承马先生所有遗产的1/6。
田女士称,她和马先生有合法的结婚证,现在女儿7岁,儿子5岁,没有生活来源,要求以妻子和子女身份继承马先生的遗产。
双方说法遭到金女士及其儿子的一致反对。3人认为,即使田女士和马先生的结婚证是真的,也属重婚,不受法律保护;李、田两人的3个孩子和马先生是否有血缘关系尚不确定,继承也就无从谈起。对此,原被告双方均向法院申请进行DNA亲子鉴定。
马先生到底有多少个人财产?原被告都说不准确,请求由法院调查马先生的其他财产。“据我调查,至少超过1千万元。”李女士律师说。
昨日,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 疑问
重婚妻子及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如果马某隐瞒了已复婚事实,和田女士结婚的话,他就构成重婚,田女士是否为合法继承人呢?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蓓表示,按照法律规定,重婚是无效的,双方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本案中,马田二人生活多年,需要先厘清双方财产中哪些归马先生,对此田女士没有继承权;她的两个孩子如确系马先生所生,和其他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份额。
李国蓓还指出,在和金女士离婚未复婚这段时间内,马先生取得的财产应视为个人财产,其他子女也有权继承。
■ 追访
丰宁民政局:未联网故意重婚难审查
昨日,河北省丰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人员介绍,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除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外,还要提供本人无配偶的签字声明,这就是为了杜绝重婚情况。但目前该县民政系统尚没有和公安系统联网,如果有人故意隐瞒已婚情况和他人登记结婚,登记处难以审查。“登记前,我们会提醒如果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需要承担重婚罪的法律后果。”
昨日,顺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人员介绍,目前该局只能查询到北京市民政系统内的信息,北京人之间重婚的核查相对容易。但如果一方是京籍另一方是其他省市、或者双方户籍都在其他省市的话,查询起来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