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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限购”假离婚 弄假成真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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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阅读:

两年前,尹爸尹妈想为自己未成年女儿小尹购置一套房产。因受沪上限购令影响,购房受阻,夫妻俩约定通过“离婚”的方式躲避限购政策:以尹爸的名义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得价值250多万元的房产一套。再由尹妈支付首付款及归还银行贷款,日后赠与女儿。孰料“弄假成真”,产权在尹爸名下的房屋,成了一家子争夺的对象。小尹和尹妈一纸诉状将尹爸告上法庭,要求将该房屋产权过户至小尹的名下。

 

    近日,奉贤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双方矛盾。尹妈一次性补偿尹爸105万元,该款项作为离婚时尹妈给予尹爸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该房屋的增值部分的补偿。据悉,该案也是沪上“限购令”实施以来,奉贤地区首起因躲避限购令而“离婚”涉诉的案件。

 

【事件】

 

为了买房子夫妻假离婚

 

    弄假成真尹妈起诉尹爸

 

尹爸早年家境贫寒,而尹妈家庭条件相对优越。双方结婚时,尹爸作为上门女婿入赘到女方。家庭经济中,尹妈也是顶梁柱,从事公司营销工作的尹妈年薪丰厚。她将独生女小尹视为掌上明珠,宠爱有加。可对工资收入微薄的入赘丈夫,尹妈有诸多的埋怨,就连购买这套房产,也是在一次埋怨中谈及的。

 

“这么多年,你都没有担当起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你得给我们的女儿做点什么!”据尹妈回忆,她想给女儿买套房子,给女儿的将来打点基础,但是被限购了,女儿还未成年,无法买房。于是,尹妈提出:“要不我们先办离婚,以你的名义按揭买房,首付和房贷均由我来承担。”

 

妻子是为女儿将来考虑,尹爸肯定同意。夫妻双方遂于201311月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上并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夫妻之间的矛盾早已积攒了多年,夹杂着缺失了法律上婚姻的“束缚”,两人争吵不断、关系急剧恶化,渐行渐远,“假离婚”也逐渐演变成了“真离婚”。直到有一天尹爸竟重组了家庭,尹妈才意识到为小尹购置的房产还登记在尹爸名下,便以女儿小尹为原告,将尹爸告上了法庭。

 

【调解】

 

尹爸不愿将房过户女儿

 

    法官耐心劝说达成和解

 

开庭时,尹爸埋怨尹妈强势,他曾被逼迫写下“放弃房产的承诺书”,尹爸质疑尹妈“既然有承诺书何必起诉致到法院”。夹杂多年招女婿的委屈,尹爸称,离婚协议上本来就未分割婚后财产,他当庭表示,不愿再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女儿。

 

假戏真做的离婚已无法复原,房产还有按揭,小尹又未成年。主审法官认为,既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父母矛盾再次激化。基于此套房屋是尹妈和小尹实际居住地,尹爸又无其他房产的情况,主审法官与双方多次耐心沟通、组织调解,劝双方顾及父女之情,尽可能地减少对孩子的影响,给未成年孩子健康成长创造一个环境。

 

    在主审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尹妈补偿尹爸105万元,并由尹妈分期还清贷款后,由尹爸将房产过户到小尹的名下。

 

【点评】

 

法律难认定“虚假”离婚

 

    假离婚或致“人财两空”

 

该案是奉贤地区首例因躲避限购令而“假离婚”,继而引发的诉讼。虽然通过调解方式达到案结事了,但法官指出,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假离婚”概念的,类似案件中“虚假”的离婚关系认定较难,房屋权属变更往往当事人一方又缺乏证据。

 

    法官特别提醒公众,通过“假离婚”购房会埋下许多隐患,因为利益动“假离婚”的念头很可能会“人财两空”,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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