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夫妻共有房屋被另一方擅自出卖,我能追回吗?
答: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若该出卖行为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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