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协议离婚 >> 文章正文
怎样制作和书写离婚协议书-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