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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外遇婚外情出轨离婚的话房产如何分割-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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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现在社会,诱惑蛮多,很多人也是不负责任。明明有了老婆孩子,还是和其他女人乱搞,甚至搞出私生子的都有的,导致家破人亡,新闻上也都有报道过。当然了,大部分的夫妻有了外遇,肯定是要离婚的,那么如果老公有外遇婚外情出轨离婚的话房产如何分割?可以要求全部归我方所有吗?下面,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为你分析如下。

 

一、外遇证据必须合法充分,很多老百姓掌握的证据是无效的。

 

大部分的外遇出轨行为都是比较隐蔽的,普通老百姓很难发现,而私家侦探在我国又是不合法的,很多聘请咨询公司的人员去跟踪,偷怕外遇方的行踪,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了。新闻报道也有私家侦探因此被抓的。

 

可能很多人说了,我从他手机里看到和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或者电脑邮件里发现酒店宾馆住宿开房订单什么的,律师要提醒你的是,事情可能是真的,但是要想把它呈现到法庭的,让法律认可,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法律上认定的事实,不能只是一方口说,口说无凭,必须得有物质上的证据,你这个手机微信聊天记录,手机不是你的,你老公可以说手机被你盗走,你自己乱发的,即使你用手机拍照,视频,你老公也可以说你伪造的,因为手机不是你的,所以不属于你合法控制的,属于你抢夺来的,那么里边的记录就可能属于非法,这个和公安局刑讯逼供得到的有罪口供一样,来源方式不合法,所以证据也是不合法。

 

很多人又要问了,找你律师这么说,我到底该如何取证呢?确实,取证是有技巧的,不论是微信聊天记录,还是电子邮件,必须属于你合法掌控获得的才可以。

 

例如,你发现老公手机上有外遇信息,那是你老公和其他女人的聊天记录,你不是当事人,所以你偷来,黑客获得的聊天记录都是不合法的,法庭不认可,但是你又想证明这个事情该怎么办?律师建议你通过微信和你老公摊牌,让他在微信记录里边承认外遇出轨的这个事实,甚至可以具体到第三者的姓名,开房时间等等细节问题。这样一样,你在法庭上把你和你老公的聊天记录呈现给法官,如果对方不承认,法官还可以当庭核对你手机上的内容,这样微信聊天记录就合法了。

 

总的来说,外遇出轨证据社会上很多夫妻都遇到,但是在法庭上得到认可的比较少,大部分都是卡在没有充分合法的证据上。如果你遇到这个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详细了解符合你的情况的取证技巧。

 

二、如果对方有过错,那么法官可以减少对方的财产份额。

 

通常来说,外遇婚外情如果有证据能够坐实,那么属于一方有过错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过错方要少分,律师提醒你的是,这个少分,是在夫妻一人一半原则基础之上进行调整,具体份额比例由法官来调整。一般是过错方分得全部财产的30-50%,没有过错方可以分得50-70%最多了。

 

我们国家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婚后财产共有制度,登记结婚以后,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离婚,也是按照夫妻一人一半的原则来分割,同时在一人一半的基础之上,照顾女方和小孩,照顾无过错方等综合来判断。

 

很多人希望的剥夺出轨一方的全部财产,让他净身出户,一分钱都分不到,法律上不支持的,现实中法院也不会这样判决的。

 

这样费力取证,结果财产不能剥夺对方全部份额,很多人是不是就灰心了呢,其实啊,如果能够证明对方有外遇,那么在争夺子女抚养权上面,房子所有权归属,谁拿折价款方面都占有优势,所以还是很划算的。

 

综上,就是律师对于老公有外遇婚外情出轨离婚的话房产如何分割?可以要求全部归我方所有吗的解读。

 

【法条】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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