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法律上对于夫妻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本原则是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但是对于两个孩子如何判决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都是欧判决夫妻一人一个。
具体到你这个案件来讲,第二个小孩因为孩子哺乳期,按照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跟随母亲生活,所以法院判决归你的可能性比较大,当然了,如果你自愿放弃哺乳期的小孩抚养权,法院当然可以判决归你老公抚养。
【法条条文】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至于你的第一个孩子,因为已经比较大了,从法律上来说父母和母亲都有同等的争夺机会,即使你们夫妻口头上或者书面上曾经说过这个孩子归你抚养,法院可以从实际考虑,2个孩子都给你,一个是你的抚养难度会加大,二个对你男方一个孩子也得不到有点不太公平,比较他也是孩子的父亲,所以律师认为,法院应该会判决一个孩子归你老公抚养,第二个孩子归你抚养的可能性比较大。
当然如果你说老公有忧郁症,你又想同时获得2个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最保险的作法就是不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而是通过谈判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走民政局离婚的路,这样,只要你们夫妻双方达成一致,2个孩子都归你抚养,在法律上就没有任何问题。
【法律条文】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