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如何规定离婚子女归谁抚养。
关于子女归谁抚养。法律上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由上述法条可以得知,法律上对子女归谁抚养比较明确,2岁以内的小孩一般都是判决归女方抚养,2岁以上,主要看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经历,父母帮助情况,由法官来综合判定。
具体分析如下
1、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归母亲抚养,但是特殊情况除外。
律师解答:哺乳期一般指的是:0-2岁的小孩,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哺乳期以2周岁为界限,2周岁以内的小孩,如果妻子没有重大疾病、过错,或者重大恶习的,一般都归母亲抚养,法院判决小孩归女方生活,男方支付抚养费。
律师认为,很多这个时候想离婚的夫妻要注意了,一般1岁以内,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受理,2岁以内孩子多半归女方抚养。男方如果这个时候想离婚,律师建议避开这个时间,等孩子2岁以后再说。如果女方在2岁以内起诉,那么是否,男方就没有胜算机会了呢?当然不是的。律师这个时候就非常有作用了,律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合理利用法律权利,将庭审延期,拖延至小孩2岁以后,这样就让男方、女方在同一起跑线上了。或者男方要收集女方带小孩不利的证据,从身体健康、精神心里疾病、外遇出轨过错等等来收集证据,让法官相信女方无法照顾好小孩,这样男方才有机会。
2、2岁至8岁之间子女抚养,由双方举证,法院根据更加有利小孩成长的原则判决归属。
2岁以后,男方和女方在争取小孩抚养权问题上,基本就处于同一起跑线了,法律就没有规定故意偏袒哪一方了。而是由男方、女方自己提供证据,向法院证明,小孩归自己更加有利。证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收入问题,住房问题,有父母照顾小孩问题,小孩从小在何地生活问题,以及在什么学校读书问题都对小孩成长有很大的关系,此外做过绝育手术的法院会重点考虑照顾的。
3、8岁至18岁之间的小孩,法院要听取小孩意见为主,结合父母条件更加有利的原则来判决 。
律师认为,现在小孩成熟较早,8岁以后的小孩基本都很有主见了,法院要单独听取小孩的意见,小孩愿意归谁一起生活,法院基本呢会判决归谁生活,所以,父母如果离婚那么争取小孩的心就很关键了,这个恐怕只有父母平时的是否关心小孩有关,其他人谁也帮组不了了。但是律师也处理过,因为小孩在考试学习,不方便来法院的,然后由小孩自己起草一份给法院的信,说明自己的心愿情况,法院也会参考的。
以上情况,基本就是法院判决小孩归谁抚养的一个原则了。当然,原则之外,就有例外,并不是绝对的,每个夫妻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你面临离婚争取小孩抚养问题,律师在此建议,一定要聘请律师为你争取,这样才能更大限度的争取到小孩,而不是自己代劳律师的工作,否则如果对方聘请了律师,打你个措手不及,那么世上可没有后悔药的。错过了最佳机会,律师也不好办了。
二、具体体现一下几个方面。
1、你的经济财产能力,工资收入越多越好,要出具单位工资证明,个税证明
2、房屋居住地方,有房子的和没有房子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3、小孩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否一直在帮忙带小孩,这个也有用
4、小孩上学情况,离谁家比较近一点,谁抚养比较多
5、对方有没有婚姻的外遇、赌博等过错。
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俗话说就是一人一半,在一人一半的基础之上,结合是否存在外遇过错,照顾妇女儿童原则来进行调整,适当考虑婚前出资情况。具体法条如下。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由上述法律条文可以得知,婚后取得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的基本分割原则,在夫妻双方基本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一般会把房屋判决给照顾子女、无过错方。对于本案来说,谁取得孩子抚养权,一般都会受到法院的照顾。
不过也要注意,自己是否有工作能力,是否具有偿还或许银行贷款的能力,这个也是法院财产分割考虑的一个因素,只有满足这些情况下,才会得到法律的照顾。例如有些案例中的房产属于婚后购买,登记在夫妻2个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如何离婚,基本一人一半,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由女方支付男方一半的折价款,如果女方并没有支付能力,男方也是可以后续强制执行女方该房屋的,被拍卖都有可能,所以女方也要注意。
具体到本案来说来说,小孩2岁不到,应该说女方和孩子建立了更加亲密的关系,在这个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孩子归女方所有,但是呢,如果男方采取不离婚的拖延战术,拖到孩子2周岁以后和女方在一个平等争取线上,所以同时完善自身的条件,例如找自己的父母来帮助抚养孩子,同时自己应该参加工作,起码经济能力明显比女方好,有能力养活自己和小孩,增加自己的条件,这样再加上之前长期抚养孩子的经历,才可以最大把握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