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对外贸易增多,出国留学,出国工作的越来越多,特别是中国企业并购国外企业,在国外开设分公司,办事处的也越来越多,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夫妻两地分居,如果感情不牢固,可能面临离婚,如果夫妻一方在国外想离婚,一方在国内的,要怎么样办理离婚手续?是否必须要回国才能办理?
律师提醒,一般来说,如果夫妻要离婚,考虑婚姻案件的特殊性,法院是要求夫妻本人必须亲自来到法院参加庭审的。但是对于身在国外的夫妻来说,只要能够提供中国驻当地大使馆提供的公证委托书,委托国内律师出庭,也是可以的。
也即是说,夫妻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不回国,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但是不能通过民政局办理协议,只能通过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由国外一方提供大使馆公证委托书,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就可以了。
具体材料如下:
1、当地公证机构公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法律文书。
2、大使馆认证的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
3、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是国外的,还需要国外政府机构认证,翻译成中文版本。
4、然后委托律师,向国内有权管辖的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到法院应诉,然后办理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律师提醒,上述的方式适合于夫妻双方能够达成离婚一致,一方不方便回国的情况,如果夫妻没有达成一致,国内一方想起诉国外一方离婚,那么国外一方不配合的话还是很麻烦的。关于人在国外,这个案件就属于涉外离婚案件,法定审理程序要增加一倍。可能1年到2年才可以离掉。所以在这个情况下,律师建议,尽量夫妻协议一致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方是在不配合,可以考虑以下落不明为由起诉法院,要求离婚,这样可能更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