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涉外婚姻 >> 文章正文
涉外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上海涉外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