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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离婚期间所得财产归谁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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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起诉离婚期间所得财产归谁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所得的财产及收益。这里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未离婚的期间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因此,如果男女一方在上诉期间购买彩票,并赢得大奖,该奖项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对其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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