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的婚姻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分割,并且双方对分割方式是没有异议的。但是也有一些案件,因为客观原因的存在,致使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法分割,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财产为婚内未取得产权的不动产;当事人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在离婚后依然可以主张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离婚律师网,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杜黄海律师团队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 1722 7080 Email:lawyerdu@hotmail.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2F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邮编200122
版权声明:本站属于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来自其他媒体,如有涉及著作权的问题,请通知本站,站长将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