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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离婚协议中需要进行分割吗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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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个人债务不需要在离婚协议中进行分割处理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个人债务是属于一方自行承担,并不存在夫妻双方承担的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证明某项债务为个人债务。

 

  一、个人债务离婚协议中需要进行分割吗?

 

  个人债务不需要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容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所负的债务,或 者一方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 务;

 

  ()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双方离婚时,为了避免后期对离婚债务的分割上产生矛盾和纠纷,是需要对离婚债务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个人债务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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