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离婚法律咨询 >> 文章正文
分家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

如果分家协议签订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做公证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多了一个部门见证而已,以后一旦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作为证据而言让法院采信的程度要高于没做公证的。

 

公证程序: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②申请公证的文书;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④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出具公证书

 

5、送达公证书并签字

 

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权;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