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涉外婚姻 >> 文章正文
涉外协议离婚程序手续 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首先,如果双方想要协议离婚的话,必须要符合如下的条件,这是所有民事行为的基础条件之一,如果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话,涉外与否并不重要,是不可以离婚的。

 

第一个条件就是要符合中国的法律,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离婚协议的签署,如果是未满18周岁或者没有办法进行正常的民事行为活动,也就是说精神上有相应疾病的人是不可以进行协议离婚的。

 

第二条既然是协议离婚,而不是诉讼离婚,就是双方已经达成了合意,对于财产和子女的处置问题已经有了很圆满的解决方案,这样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协议离婚。

 

第三条就是第二条当中的必要内容,双方已经对于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合意,如果对这两个问题没有达成合意的话,也是没有办法离婚的。

 

最后一条由于涉外婚姻就不能两个人都是外国人,必须有一方是中国大陆的居民或者是婚姻的缔结地是在中国大陆的。

 

以上这些就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其次是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定程序。在申请协议离婚的时候,双方要到有关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办理,一般是属于民政局的管辖范围之内,可以本人亲自去办理,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办理。

 

本人到达民政部门之后要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这是双方离婚的凭证在声明书上签字或者是按上手印之后离婚书生效。然后在相关的登记人员证明下,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在一个月之内,相关部门会对与此协议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生效的话,离婚协议书生效,双方自始离婚并到民政局取离婚证。

 

在经历了以上的离婚程序之后,协议离婚发生效力。也就是说,自从当事人取得了离婚证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双方恢复单身,可以自由与他人恋爱结婚,不受任何个人,组织和团体的干涉。

 

对于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可以依照上述程序到中国大陆的婚姻登记机关来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话,可以到中国大陆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