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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以作为父或母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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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嫁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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