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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怎么办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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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嫁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从理论上来说,哪一方可以提供更有利于子女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直接抚养权即归该方。同时区分考虑:

 

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

 

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时,主要考虑父母哪一方能够照顾孩子,比如孩子的家庭作业经常是由谁签字,家长会经常由谁去开,课外活动由谁缴费、签字、陪同等。

 

孩子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

 

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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