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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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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一方不愿意离婚,以下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

 

  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

 

  我国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但为了保障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自由,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经调解不成,不予离婚,六个月后,可提起第二次离婚,这时,法院认为双方确实是婚姻破裂的,应当准许离婚。

 

  2、夫妻协商协议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商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商议对方能离婚的条件,能接受的,则可签订离婚协议,也有可能,一经沟通协商,发现夫妻感情还能持续,取消离婚的念头。

 

  3、达到法定离婚的情形

 

  对方个人的意愿不愿离婚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是达到了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一经调查发现对方真有出现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家暴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或者吸毒等情节恶劣的以及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确实已是分居两年的,法院应当予以离婚,尤其是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因此,若是有对方犯错的证据,则可要求离婚。

 

  综上所述,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予离婚的,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期间可以与对方商量离婚的方案,争取不用再次诉讼,或者是认为对方有过错的,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争取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强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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