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离婚律师咨询 >> 文章正文
诉讼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意,还能上诉或重新起诉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律师咨询网  阅读:
如果对一审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如果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会依法改判。如果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未进行处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财产。但如果是在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且需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民政..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婚..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黄浦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虹口区民政局婚姻..
·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婚姻..
·离婚手续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